杨逍已经无力吐槽了,简直是惨无人道!
身为穿越众,杨逍表示不服,别人都穿王公贵族,还有个美若天仙的未婚妻给他逆袭,凭什么到自己,竟然这么凄惨!
金手指何在!
杨逍寻遍全身,发现除了莫名其妙的恢复力比常人强一些之外,并无其他什么超能力。
在异能横行、动不动就有人要毁灭地球的漫威世界,这么点恢复力能干什么?
答案应该是,应该比正常人死得慢一点。
赤裸裸的讽刺。
杨逍叹了口气,认命了,不管怎么样,总要活下去不是?
他打开了小屋中惟一的一盏台灯,走到了一面用透明胶布粘上的镜子前,仔细打量自己这一世的面貌。
皮肤很黑,清澈灵动的眼睛,黑黑的眉毛,不算高挺但也绝对不塌的鼻子,嘴角略带弧度,给人一丝邪邪的感觉。
杨逍龇了龇牙,一口亮白的牙齿跃然醒目,嗯,不错,这小子卖相还不错,就是个头太矮了些,另外也太瘦了,手无缚鸡之力谈不上,但是作为一个在道上混的人来说,他无疑是这个食物链的最底层。
在镜子中,他仔细观察了一下自己的伤势,这么会功夫,伤口已经不痒了,除了伤口处的皮肤稍微白嫩一些之外,似乎什么都没有发生过。
包括背后那长达一尺的巨大伤口,也恢复如初了,不痛不痒,一点疤痕都没有留下。
强大的恢复力!杨逍意识到这恐怕是自己穿越而来的唯一倚仗了,不管能力如何,以后就得靠这能力吃饭了,为了更加了解这种能力,他拿出了一把小刀,把自己的手指割了一道口子。
伤口不大,只有一厘米长,但是因为刀刃比较锋利,所以切得比较深,只见血肉翻卷,殷红的血液瞬间涌出。
但是在杨逍的注视下,血液在短短五秒钟之内就停止了涌出,然后慢慢开始结痂,十分钟后,痂壳已经坚硬,同时伤口处传来一阵阵麻痒。
杨逍抠掉了痂壳,露出一片狭长的新嫩肌肤,完好如初!
虽然很神奇,但是这么小一个创口就需要十几分钟才能痊愈,和金刚狼的恢复力比起来简直是泥云之别,恐怕被砍多几刀也会死,一旦中枪则更要命。
鸡肋!食之无味,弃之可惜。
“难道要我靠这种能力去对抗鲨鱼帮那群刽子手吗?是可以多挨几拳,还是多挨几刀……天啊!一万五千美金,我到哪里去抢啊!”杨逍仰天悲泣,欲哭无泪。
妹妹伊莎贝拉还躺在医院里,等着后续治疗费用呢,自己每天累死累活冒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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