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越是于老爷子最喜欢的孙子,他的腿是在于家新房建造期间弄伤的,听到江大夫说他以后只能坐轮椅,于老爷子二话不说便将新家所有的门槛砸掉,于越的轮椅也是他熬了一夜造的。
虽然老爷子两周前带着镇上的捕鱼队出海了,但老太太还是不敢太放肆。
“于知乐,明天就轮到你家做饭,你发着烧也得给我滚起来做饭。”老太太进不去,便在门口嚷嚷起来。
于知乐望向房门,看见一个脸尖、颧骨高的老太太,她身材高大,头发梳得整齐,骂人时五官乱飞。
老太太注意到于知乐的视线,怒视她,大喊:“于知乐,你就继续装,我看你是一点事都没有,就是想逃避劳动,还想着以前当大小姐的日子——”
“娘,你怎么这么早就赶回来了?怎么不在舅舅家多坐一会?你累不累?”同样被吵醒的于海耀披上衬衫匆匆赶来打断老太太,“娘,真是辛苦你了。”
老太太被于海耀两三句话哄得眉开眼笑,说:“阿耀,还没到上工的时候,你怎么起来了?赶紧回去休息,今天你可是要在大队部坐一天算账的。”
下一秒,老太太看向屋内,嘴角一撇,说:“今天我得好好收拾收拾于知乐这小妮子。”
说得火上心头,她撸起袖子,作势要推开于越往屋里走。
于海耀急忙拉着老太太往堂屋走,这场闹剧暂且落幕。
老太太母子二人的身影刚消失在堂屋的门口,二叔于海宗便拿着一个棕色的小包裹进门,径直往于乐乐的屋子走去。
“小越,乐乐没事吧?”于海宗满脸担忧,他昨天还没来得及看侄女的伤势,便被于海耀催着去了于老太弟弟家接人。
二叔长着一张国字脸、肤色黝黑,很早就进了捕鱼队,由于常年带队捕鱼,练得一身腱子肉,身材魁梧。
于知乐听见声音,在原主的记忆中翻出有关于二叔的记忆。
二叔是个老实巴交的渔民,不像三叔一般善于钻营,又不像父亲于海光那般有出息,最不讨老太太喜欢。
见到于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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