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活动太多了,运动会显得没那么重要,除了给所有人带来了两天假期,在大部分人眼里它没什么存在感。
我没有立马绕行,而是后退几步,在最近的地方等待百米比赛开始。
我,曾经,喜欢过,林逸清。
喜欢林逸清的理由很简单,她是个长得很漂亮的人,跑起步来却又很帅气。明明那么瘦,一副出生到现在都没吃过饱饭的样子,竟然能跑得很快,自然而然地被推荐成运动会上的跑步选手。
初三最后的活动就是运动会,十五岁的林逸清走上跑道,在比赛之前就赢得了他人的关注。她把头发扎了起来,这是个很清爽的发型,她甩了甩脑袋,头发随之一起跃动着。
枪响,比赛开始。四百米的赛程让她气喘吁吁,但那又怎样,她是第一名。
他们说四百米很难跑,确实,林逸清累得双手撑着膝盖,干咳着顺着气,一遍又一遍地把额头浸出的汗液擦下。志愿者们围着她,他们递给她毛巾和水杯,林逸清却一直仰着脑袋在人群中寻找什么。
她在找我。
视线对上的时候她笑了,高高举起手朝我挥舞。微笑着对志愿者道歉,然后穿过那么多的人来到我面前。
走近了反而把笑容收起来了,她有很多话想说,比如讨要个夸奖什么的。但她最后什么都没说,只是把手上的饮料递给我,扯着自己的衣领扇风,然后说今天真是热啊。
林逸清,仅仅是这三个字都让我觉得高兴。
真是不可思议啊,人竟然会因为另一个人的存在而感到欣喜。
我想说林逸清你是不是喜欢我,但我什么也没说,因为太明显反而没有刻意确认的必要了。我想如果我先对她说喜欢你呢,林逸清会是什么反应?她会高兴到哭出来吧。这么想着我突然想实践一下看看,但最终我没说,我说对啊好热。
那都是好久好久之前的事了,我以为我忘了,却还记得,并且记忆逐渐清晰起来,我甚至能记起太阳穿过树叶留下的光斑的形状。
那瓶饮料是我不喜欢的绿茶,不只是因为我对不甜的饮料没有兴趣,也是因为我爹喜欢这个牌子,恨屋及乌。我因为她不了解我的喜好而生气,但我很快原谅了她,因为这是林逸清喜欢的,她总是把最喜欢的给我。我甚至因为这是林逸清给我的而尝了一口,然后得出了这玩意实在不能爱屋及乌的结论。
“我不喜欢。”我对她说,“我们去喝奶茶吧。”
她因为我的前一句话感到失落,接着便因为我的下一句话感到开心。
只是操场上再没有熟悉的身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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