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尚年幼,在该女子10岁前可暂代其职,女子10岁后便恢復成男子监护人的身份。
或者男子经由科举、举荐、捐官等途径取得官职,曾经为官的男子,无论是否嫁过人,终身皆可有独立户籍,但其户籍底下能依亲的其他男子,只能是奴隶,数量不得超过1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