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措,拼命辩解着:“我叫威尔泊·沃雷特,二十三岁,家住大都会,刚刚从大都会国立大学毕业,趁着空闲来哥谭旅游,听说这里是哥谭著名景点才来看看的……”
亚伦将信将疑,著名景点阿卡姆,这话不会是小丑说的吧。
威尔泊掏出了钱包,给亚伦展示了一系列证件:社保卡、驾照、出生证、毕业证,甚至连免疫记录卡都有。
“我租的房子就在附近,真的只是顺便来看一看,呜呜。”
他没说的是正是因为要来这儿“随便看看”,所以才在附近租了房子。
亚伦搜了身,见他身上除了钱包就一把水果刀,对他的话姑且相信了一半。
“刀是房东太太建议我带上的,她说哥谭晚上不安全。”
亚伦简直要气笑了:“那你还到这里来。”影响哥谭安全的主要因素可都在阿卡姆里面蹲着。
“我再也不来了……明天就买票回大都会。”威尔泊哭道,虽然他确实想偷偷潜入阿卡姆,但他今天只是想来踩个点啊!电影里都是这样演的,怎么自己上的时候就不对劲了。
亚伦没收了水果刀,放他走了。
回到住所的威尔泊惊魂未定,一会儿想连夜买站票回家,一会儿又不甘心就这样放弃,无头苍蝇一样在房间里乱转。
他是被遗弃的孤儿,靠着救济完成了学业,还争取到了大学的留校机会。从小到大,无亲无故的他总是对那些家庭幸福美满的同学羡慕不已。这是他来到哥谭最主要的原因——奈亚说他能在这里找到他的家人。
和奈亚的相遇是个意外。国立大学的图书馆有几本晦涩的书籍,看管员说它们都是古文明的遗留物。奇特的符号和文字令他入迷,泛黄的牛皮纸陪伴了他整个大学生涯,而在毕业的前一天,他惊奇地发现自己突然就能读懂那些困扰了教授们一个世纪的古老文字了。他在其中一本书上看到了一个咒语,照做后就见到了奈亚。
那时的奈亚是一个身着高顶礼帽和燕尾服的优雅绅士,他饶有兴趣地环视四周:“犹格·索托斯之子,何故召唤我降临地球?”
威尔泊咬咬牙,决定还是在哥谭再待几天。他拿出手机,登陆了城市论坛,在求助区发帖:怎样才能进阿卡姆?
天底下居然有这么过分的要求。
他的帖子很快就吸引了一群人回复,正常点的说可以应聘疯人院的医生警卫;稍微不正常一点的说疯人院疯人院,疯了不就可以进去了;法外狂徒则是建议他去抢个银行什么的,分分钟享受batman的优质捆绑入狱一条龙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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