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作白骨,成了一只如假包换的不死生物。
他的身体虽然已经化作魔物,但他的心灵仍旧高贵勇敢。他披上密不透风的斗篷和面具隐藏真容,行走在黑夜的街头,制裁罪恶,保护平民。人们不知道他的真名,于是赠他一个绰号——不死人。
他击败了邪恶博士、冷面暴君、疯狂女妖等等反派,并逐渐揭开了暗黑大法师的阴谋……
茱莉娅轻嗤一声:“《不死人》最近是挺流行的,很受‘小孩子’欢迎。”
她故意强调了“小孩子”三个字。
“《不死人》明明是老少咸宜的漫画!大人也爱看的!”弟弟据理力争。
“《黑暗恋人》也是男女都看!你不知道狼人有多少男粉!”茱莉娅理直气壮。
两个人同时转向班克斯夫人。
“妈妈,你觉得哪个比较好看?”
班克斯夫人优雅地倒着红茶。“我比较喜欢《胖达曼》。”
“妈!!!”
班克斯先生无助地看着他的孩子们。
都没有人问问他的意见吗?他已经被无视了吗?这就是和孩子们产生代沟的中年男人的日常吗?
***
“你好,我是超级英雄不死人,黑夜的守护者,犯罪的克星。给我50银币,助我战胜暗黑大法师。”
平原王国首都利尼市街头,一群小孩拦下了风棘的轮椅。
他们个个打扮成小骷髅的模样,在脸上涂满白色颜料,漆黑的衣服上画着骨架,腰间还像模像样地挂着小木剑。
风棘木着脸从口袋中掏出一把糖果,分给小孩们。他们欢呼一声,跑去寻找下一个受害者了。
这是仲夏夜庆典,人类依照习俗穿上奇装异服,小孩子们还可以正大光明地向大人讨要糖果。
幸亏风棘有所准备,否则可能会落下一个小气鬼的名声。
他现在大大小小算个名人了,还是得注意一下自己的形象。
风棘握住轮椅的摇杆,操纵着这台由魔力驱动的机械向街道彼端滑去。
轮椅是矮人族的新发明。无需手摇,通过摇杆就能简单操控,省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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