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个法庭异常肃穆。
审判长:“请越士龙辩护人发表质证意见。”
肖玥收起脸上的笑意,拢了下头发。她知道,所有人的目光都在投向她,有担忧有庆幸有愤怒有无奈有绝望还有期待,肖玥并没有在意那些眼神儿,她从容地说道:
“从录像显示的时间上看,第二份笔录用时63分钟,而询问笔录上记载时间是92分钟,无法排除录像作过剪辑或技术处理。而且,询问中笔录记载的内容不全,录像内容与询问笔录记载内容严重不一致,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另外,办案人员威胁要将越士龙提外审,是在胁迫越士龙,如果不顺着办案人员的意思和思路说,他们仍将会对越士龙刑讯逼供;
依第一次笔录,越士龙是在打开背包后,发现里面是白色晶体,用手机上网查过相关网站后,猜测是毒品;
而在第二次录像当中,办案人员询问背包是什么东西时,越士龙直接回答是毒品。越士龙没有毒品史,也从未接触过毒品,他根本就不认识毒品,他直接回答是毒品,与先前的回答自相矛盾也违背生活常识,这显然是受到了办案人员的诱供和胁迫,第二次询问笔录应作为非法证据排除。”
肖玥语气坚定,字正腔圆,声音极具穿透力。
越士龙脸色恢复了平静,向肖玥投去了感激的目光。越士龙的母亲和姐姐先前愤怒、绝望的脸上也露出了喜色。
而忠良,自己都能感觉到自己的心要跳出来似的。肖玥的质证意见,已经明确指向周兴权存在诱供和胁迫,尽管没有指名道姓。
审判长望了一眼面色严峻的公诉人,但公诉人并没有要发言的意思。
审判长又道:“第三次询问录像,公安机关向法庭出具了一份情况说明,因技术原因,该录像无法调取。同时,因看守所最近搬迁,越士龙入所时的衣物已不再保管无法提取。值庭法警,把情况说明向被告和辩护人出示一下。”
法警走到审判席接过一张a4纸,然后走过去递给越士龙,越士龙看过,法警又将《情况说明》递给肖玥。
肖玥仔细看过,又把《情况说明》递给法警。法警准备送给公诉人时查看时,公诉人摆了摆手:“我先前已经看过这份《情况说明》。”
审判长:“越士龙,你对情况说明有没有意见?”
越士龙摇了摇头,他看上去已有些六神无主:“还是让我辩护人说吧。”
审判长:“辩护人对情况说明有无意见?”
肖玥:“有。据越士龙讲,他在作第三次笔录时,明确否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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