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慕细细地挑着鱼肉里的刺,再三确认鱼肉里没有刺之后,他才将鱼肉夹给了崔雨莺。
这让崔雨莺很是不习惯,自从她上小学后,就再也没有人这么给她挑过鱼刺了,辰慕的这一举动,让她的心情很是复杂。
既然肯为了她做到无微不至的地步,那为何……却不肯给她自由呢?
……
吃完饭后,辰慕便又继续着刚才没有做完的事。
他将崔雨莺推倒在了沙发上,不停地变化姿势来肏她,淫靡的声音不停地在客厅里响彻着,过了许久也未曾停歇。
每一下肏击,都让崔雨莺有种几乎要失禁似的感觉,也不知过了多久,辰慕才终于结束了这场性事,将精液再一次内射进崔雨莺的小穴里。
完事之后,崔雨莺疲累地躺在沙发上,看着天花板上的水晶吊灯,思绪复杂。
除了性格之外,辰慕各方面的条件都很好,除了在性事之外不顾她的意愿和想法,他其实方面都很顾虑着她的意愿。
可她却始终没办法爱上辰慕,因为他的爱太令人窒息了。
将她囚禁起来,限制住她的自由,这样对她,真的能叫爱她吗?
爱一个人该是什么样的呢?说实话,崔雨莺也不是很清楚,因为她并没有什么恋爱经验。
但有一点,崔雨莺很清楚,爱一个人,绝对不应该是辰慕那样的。
辰慕虽然对她挺好的,但她感觉,她就像是一个宠物一样,很多人都对自己的宠物都很好,但却都会限制住它们的自由,希望它们能乖乖听话。
可她不是宠物,她是个人,她有自己的自由和尊严,而不是做个宠物或者供人泄欲的性奴。
难道以爱之名,就可以不顾别人的意愿为所欲为吗?
父母打骂孩子,把自己的意愿强加给孩子,可一句爱孩子,一句为了孩子好,就可以把他们的错误摘得一干二净。
辰慕不顾她的意愿,囚禁她,强奸她,限制住她的自由,难道就因为他爱她,他就能这么做吗?
没有这样的道理,如果人人都像他这样,还要法律来干嘛?
崔雨莺还记得她妈妈曾说过,如果有人让你感觉到不舒服了,那就不要再继续和他在一起了,否则的话,时间越长,便越是难受。
所以她要离开这里,越快越好……
可她实在找不到离开的方法,和辰慕讲道理也行不通。
思前想后,崔雨莺发现,还是像之前那样,用谎话哄着辰慕,她才能有逃跑的机会,就算逃不了,至少也能好受些……
所以她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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