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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是什么都没做吗?不过是跟其中一个人对上,后来就逃走了不是?根本就不会累。」
「不堪负荷的是我的神经!」
打了那么一架还若无其事的人才奇怪吧。
与混混一战,最后算是顺利落幕。虽然对方应该都是打架能手,但布流一认真起来对付,马上就被接连撂倒了。有的被踢中要害痛得昏过去,有的被手刀劈了脖子口吐白沫倒下。
情况一度危急,是在第六个混混恼羞成怒拿出刀子时。他抓住畏惧的小猫,拿刀抵住它的脖子。
那个笨蛋是认真的。大概不把猫或布流其中一方碎尸万段就不会罢休吧。
后来能化险为夷,是因为那时候野猫从树丛跳出来咬住混混的关系。三只猫扑向混混的脸和手,妨碍他行动。我就趁机夺下布丁,布流赏他一记掌底。
「真是的,要是布丁有个万一,你打算怎么办啊!」
「这点老娘有稍微在反省了。」
「一点也看不出来耶。你这个人啊,行动就是太不经大脑了。因此事情才会变麻烦。」
「什么嘛!那是要怎样?你的意思是要老娘默不吭声看着布丁被欺负吗?」
唔!这、这个嘛……
要是放着不管,的确可知道会怎样。对方可是会朝猫咪吐烟的家伙。要是意犹未尽,或许会进而拳打脚踢,演变成最糟情况的可能性也很高。
当时或许还有其他对策,但如果要问我实际能做些什么,老实说,我也想不到。
「看吧,老娘果然做对了。」
布流坐在沙发上露齿笑了。
「你就承认吧。承认了就轻松了。」
「少啰嗦。谁理你啊。」
我二话不说就面向旁边。我本来是想看看窗外的,但太阳已经下山,映入眼帘的是路灯的光、映在咖啡店玻璃窗上的布流、以及我?泉城太郎的身影。
老实说我不喜欢看到自己的样子。因为块头不大,只有一六八公分,身材也偏瘦。我个人不喜欢看起来弱不禁风。大可以再多长点肉,这样制服穿在身上才不会显得大件。
我也不太喜欢自己的长相。虽然不像某个朋友那么夸张,但某些角度像女生。
简单说,就是一看到自己就会觉得自己看起来很孱弱、不像男生,进而惭愧起来。有时整个人的气质看起来简直跟女生无异,像这种时候小小的自尊真的会动摇。我是认真想要设法改善这点。
「重点是老娘真的被那群混混气到了。」
映在玻璃窗上的女生动了,于是我转头面向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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