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壁的小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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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节

素搭配非常棒。

红烧肉用的是野猪身上最肥嫩的部分,孟阳先用热水褪了一遍猪毛,又用火烧过,再眯着眼睛对着光影仔细搜索,若有漏网之鱼,就用特制的小镊子拔掉。

这么处理的猪皮光洁如玉,只有毛孔不见猪毛,吃起来口感顺滑,不必有丝毫担忧。

其实每道菜都没有固定的食谱,全凭厨师喜好,所以哪怕同一种菜,不同人做就有不同的味道。

听上去似乎不够严谨,但恰恰就是这份随意,反而有种独特的人情味儿。

他将五花肉切成约莫一寸的四方小块,先在烧开的油锅里滚一圈,这么做可以收一收皮,让肉更紧致。

都说五花,意思是肥瘦肉相间多达五层,看上去犹如红白花朵,可这锅里的竟然多达七层!

孟阳站在锅边感慨,这头野猪生前怕不是桃花山一霸,才养得如此膘肥体壮,连切出来的五花肉都格外漂亮。

啊,美哉,美哉猪兄!

待外层的肉稍稍变色后捞出,油锅降温后再放入冰糖炒糖色,之后入黄酒和大料调味放香。做完这一切之后,再把五花肉倒回去,放入大量黄酒小火慢炖。

最好不加水。因为野猪的腥膻味本就比阉割过的家猪重一些,单纯用黄酒炖煮可以更好地去腥,而黄酒本身的香甜又可以进一步为红烧肉增色添香。

最成熟的方法是一气呵成:一旦盖上盖子之后就不可以开。但孟阳独自过活后日子紧巴巴的,并没有多少机会实验,自问暂时还达不到这样的水平,中间开过两回……

对了,一定要用沙煲!

做好的红烧肉软烂细嫩,筷子稍微一按就透了。虽然有许多肥肉,但油脂被完全煮出,一点儿都不顶人,更因缺少纤维而拥有如琼脂一般柔顺的口感。

猪皮是最劲道的部位,但这份劲道并不过分,只稍稍弹牙,齿尖儿略一用力,就会感受到突破屏障的成就感,肥瘦相间的味道疯狂涌入,叫人忍不住连扒一大碗白饭!

最妙的是来一勺粘稠的深红棕色的肉汁呀,酱汁和油花完美融合,只在流动间闪烁出晶亮的星星点点的油光。它们仿佛有生命般爬过每一粒米,不遗余力地将自己的颜色、味道用力涂抹……

白星先就着红烧肉狂吃一碗米饭,又去夹滑溜溜的红薯粉条。

粉条吸饱了白菜豆腐汤,又软又弹,像个混账孩子不听摆布。她吃得急了点,还被荡在半空中的粉条甩了个“耳光”呢!

被雪激过的白菜有多鲜就别提啦,绿色的菜叶泡在豆腐煮出来的乳白色的汤汁里,瞧着十足乖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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