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竟光烧麦秆的话,不一定够就算了,天冷了总要去麦场扯也辛苦。
不过周青松劈的柴不是自己去找的,他是个手艺不错的木匠,帮人打家具时,有那剩下的没用的边角料,他就用来当柴烧了。
他坐在那,因为要劈柴袖口卷得很高,那露出的手臂皮肤黝黑结实,随着握着斧头一下下动着,看起来就有点吓人。
顾宁在现代时喜欢看年代文小说,而读者们很多都喜欢糙汉,作者们写的也比较多。叫顾宁看的话,周盛是糙汉那一挂的,但周青松么,他不是糙汉,他简直像是野人。
默默回想起程晓晓说他是牲口的话,顾宁有点儿同情程晓晓了。
毕竟相比她的身高,程晓晓更娇小玲珑,顶多就一米六的样子。
而周青松么,坐在那就能看出绝对很高,肌肉又结实发达,脸上一道横亘着的吓人伤疤,简直是小孩和妇女不敢看第二眼的类型。
是的,顾宁就不太敢看,看了一眼后赶紧就收回了视线。
以至于周青松本想跟媳妇的朋友打个招呼的,结果愣是没机会。
直到程晓晓上完厕所回来,领着顾宁进家门的时候,周青松才抬头冲顾宁客气地点了点头。
然而他不知道,他以为的客气,在顾宁看来更吓人了。
毕竟一个面无表情还脸上带疤的男人突然冲你点头,你是真的需要反应一下才知道,他是在友好地跟你打招呼,还是生了什么坏心。
顾宁吓得不轻,回应了后就忙进屋,慌得坐下后都忘了说来意。
反倒是程晓晓,给顾宁倒了杯红糖水,然后自个儿也捧了杯,边喝边主动道:“宁宁,明儿逢集,你去赶集不?”
顾宁这才想起正事,勉强笑了下道:“去,我就是打算去,所以来问问你去不去的。”
程晓晓:“我也去!在家闲着也没事,去逛逛也好。”
她说着,还看了眼门口劈柴的男人。
顾宁也看了眼,看着周青松宽厚如山一样的背影,她对昨天劝程晓晓的话产生了愧疚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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