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里住着一家人,多私密的事都有无数眼睛看着。后来那对夫妻离婚了,我小时候一直以为是因为她亲嘴时睁眼睛。我妈有时候亲我,我也闭眼睛。算是一种迷信,总觉得睁开了,对方会离开我。”
“这迷信不错。你是不是很怀念那段时间?这样的日子挺有烟火气的。”
“不,我不喜欢他们。有一天没一天过日子,整天把命挂在嘴边。不幸的时候就怪命苦,幸运的时候就觉得自己厉害。比起命运,我永远更信我自己。我觉得人一生信三次命就够了。这机会我用完了。”
“哪三次?”
“第一次,有人来我妈葬礼上闹事。我告诉自己,他们要是没带刀来,就算了。要是带了刀,我绝不会让他们从门口走出去。第二次,我犹豫要不要捐肝给汤雯,就先去接我女儿。要是她回家以前问我妈妈的事,我就捐肝。要是没有,我就不捐。那天幼儿园搞活动,她得了积极优先奖。太兴奋了,一路上都在说这个。最后一次就是现在,你要是今天不回来,我以后也不会来找你了。”
“看来命运也站在我这边。”
叶春彦没搭腔,只是把桌上的袋子打开。已经冷落了一晚上。水晶酒杯的包装变了,他应该拆开过。她问道:“为什么还给我?”
“本来也想要,只是应付一下你爸。看着还挺贵的,我也不喝酒,浪费了。”
“我送人的东西不会收回来的。”
“那就当我寄存在你这里,下次要喝酒了再过来。这么好的杯子,一个人用也没意思。我猜你是很会喝酒的。”他把杯子一个个摆出来,一套两大四小六个杯子。手搭在水晶的杯柄上,光透过去,有玉的光泽。
杜秋问道:“我们现在到底算什么呢?”
叶春彦很随意道:“什么都不算。得不到才会一直想着,你可能过几天就腻了。”
她不置可否,他们算不得什么同生共死的交情。只是相处起来很轻松,叶春彦是个奇怪的男人,她能衣衫不整着在他面前自在说话。可他又确实是个男人,很不错的男人,让她清楚自己还是个喜欢男人的女人。有时她确实会忘记这事。更要紧的是,她父亲不喜欢他,不伤筋动骨的反抗对她也事刺激的。
“我能问你一件私事吗?其实刚见你的时候,我就很好奇。”他的手指点在她颧骨上,那里有一道极浅的疤,不凑近看是发现不了的,“这道伤口是怎么留下来的?”
“很久以前的事了,我读小学时候的时候被同学家长不小心推了一下,那时候的眼镜质量没那么好,眼睛架子断了就刮伤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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