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身体留在彭格列基地的技术室内,被安放在强尼二身旁,一心二用、一脑多用,将云雀这边的战况直播给基地,还顺便监测地上的状况。
我就说我的能力真是太好用了,不愧是彭格列的最强大脑。
我看着云雀像砍瓜切菜一样将密鲁菲奥雷的杂鱼依次咬杀。迄今为止,对面还没出现能让他严阵以待的敌人,为此他一直兴致缺缺,堪称机械地重复挥拐的动作,一遍又一遍。浮萍拐泛着几可照雪的寒光,每当那冷光遽然削过,都会倒下成群的敌人。但他战斗的姿态、他本人绝无令人联想到“机械”的可能,我想机器人不会有他那么美,世人认为他冷清,几乎不近人情,而我说他艳丽。他每一次挥臂、每一次抬手都流淌着一种轻盈流畅的、杀气四溢的锋锐美丽,近乎一缕旖旎的艳影,一团冰冷跳动的焰火。
有人畏惧他的杀意,退避他的锋芒。浮萍拐并非多么锐意逼人的武器,却在他手中冷冽如刀锋,或比剑锷更为锐利清寒,但你知道在他进攻的每个瞬间,我心里想得是什么吗?我想得是:他那锋利的攻击性足以使我的心肺燃烧。
苯基乙胺泛滥,去甲肾上腺素飙升,脉搏与心跳激增。世人说这是爱情激素,我不否认。人是经遭开化的兽,我想我仍然保留了兽类的本质与本能,我的幼驯染是悬于刀尖的艳丽血珠,而他绝不会干涸,也绝不会生锈。愈是危险愈是迷人,他那招招见血的暴力反而致命地吸引着我,或有一日,我的胸膛也将自发地撞上那美艳尖锐的锋刃。
我说过,为他去死、为他而死,那都很容易。死亡对于我这样的懦妇和胆小鬼而言再轻易不过。但我愿意为他而活,也清楚他的锋芒不会将我刺伤。
胆小鬼连幸福都害怕,碰到棉花都会受伤。假如以此定论,那我作为胆小鬼似乎过于勇敢。我不害怕棉花,也不惧怕受伤。
云雀恭弥是我的棉花吗?
我为云雀解决了雷属性以外的密鲁菲奥雷成员。彭格列十世云守强悍得令人发指,长时间的拉锯战于他而言无伤大雅,成群结队的老鼠却会无尽地消耗他的体力,消磨他的时光,而那毫无意义。
在密鲁菲奥雷已知的情报当中,彭格列的云之守护者云雀恭弥并不是一名幻术师。而寻常的幻术师,又或者说大多数幻术师都无法做到在瞬息之间抹杀敌人的清醒意志。她们的眼前并未出现似真亦假的幻觉,只是大脑毫无征兆地停摆,纷纷倒地不起。
“睡吧。”我轻声细语地道,声音直达云雀的大脑,这是唯我们两人得以听闻的密语。
他看了我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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