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指腹,轻轻划过了叶清欢的喉结。
就在他留下的红痕旁边,不知何时竟又多了一块红痕。
比他留下的痕迹还要大一些,落在透亮的白上,显眼又刺目,像是无声的挑衅。
眼底浓郁的厉色开始翻涌,几乎瞬间就将沈诚的理智吞噬殆尽。
什么时候弄上去的?
今天下午吗?
是谁呢?
洛宁?
不。
洛宁已经和贺洲在一起了。
叶清欢宿舍的其他室友?
也不对。
凌翊明显喜欢洛宁,顾丛宣虽然不直,但他对叶清欢没兴趣。
闻思柏?
不是他,洛宁才是他的理想型。
难不成是篮球队的其他成员?
不可能。
在叶清欢把他参加篮球队的事情告诉沈诚后,沈诚就去查了所有人。
篮球队的所有人都是直男,其中甚至还有好几个人都有女朋友。
那就只剩下唯一一个人选了——杨文乐。
只有他,连续两天都出现在了自己面前。
可杨文乐今天的表现又明显不对。
如果他真的对叶清欢还没死心,就不会在自己出现后跑得那么快。
他害怕自己。
那还剩下谁?
叶清欢身边又出现了谁?
沈诚另一只手死死攥紧,连指甲什么时候抠破掌心的他都不知道。
食指指腹开始在那一块不属于自己的红痕上反复摩挲,妄图通过这个动作将红痕彻底隐藏。
可敏感的皮肤只会因为重复的动作变得更为鲜艳,根本盖不住这道刺目的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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