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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程序,府衙接下案子,审案之前,需要传唤受害者本人到庭,接受询问。这是再合法不过的流程,但在虔城百姓的民俗观念中,女子若在大庭广众之下受审,是一种奇耻大辱。
他们都等着看县令大人新官上任,便害得一位妇女羞愤自尽,今日一天游荡在府衙大门前,等着她开堂。
然等了一天一夜,公堂门可罗雀,毫无动静。
翌日,照壁上却公布案子已破,那乡民邻居的罪行确凿,杖打五十大板,人已经蹲在牢里。
乡绅大惊失色,跑去那乡民家中询问,始知县令大人竟身着常服,亲自到他家中询问妻子,一应问话记录在案,最后
还画了押。她本是一名女子,出入闺阁后院,毫无违和,几乎没有经过他们,就把案子办完了。
乡绅发现她对虔城的民俗了如指掌,也不同他们硬碰硬,心中不由一沉。
一个初出茅庐的小姑娘,竟有如此城府?当真是小瞧她了。
接下来很长一段日子,居尘都过着沉静充实的生活,她选择做回自己,却不是毫无成长,她并不着急去向虔城百姓证明,她有资格有能力做他们的父母官,她也不介意土豪或是地痞对她一时的挑衅,只寻找恰到好处的时机,再拳拳反击回去。
她每天都很沉稳,很冷静,明鸾有时感觉她强得可怕,像一湖平静的湖水,靠过去,只能从湖面照出自己,看不见她的内心。
这样的她令明鸾心中隐隐感到不安,每回居尘出门,即使是出外值,她死皮赖脸都要跟去。
居尘劝过明鸾不要担心,可她却不肯信她。其实,真的不用担心,因为她不会不珍惜自己的性命。
一日接着一日,明鸾渐渐在她每日如常的状态中,松弛下来。她没有情爱的经历,但看话本上那些受过情伤的人儿,放声大哭,喝酒发疯,个个都是要死要活,好不消停。
居尘完全不像他们,应该是翻篇了。
第68章 她明明,喜欢他。
她记得吃记得睡,能力也不减当年,政绩卓越,不过半年,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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