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城几乎无人知道,黎少还有养鸟的癖好。
即墨千歌眼角微挑。
他好像知道自己在查她?
那还光明正大地让她查?
有意思。
“即墨小姐在想什么呢?”见她眸光闪烁,黎绯夙玩味地开口,眼底漾开细碎的微光。
即墨千歌抬头,冷不防对上他的眼,猛然撞入他的目光之中。
他的眼并非纯粹幽深的黑,而是黑与红的混色,透着说不出的诡异美感。
她轻声一笑,冷冷启音:“我在想,黎少什么时候能把你的手从我的爱车上挪开?”
原来不知不觉,这个大胆放肆的家伙已经把手搭在了车窗上。
这可是老爷子前不久才送她的跑车,就被这厮的咸猪爪玷污了!
即墨千歌在心里把着家伙骂了个遍。
“好啊。”黎绯夙毫不在意地把手挪开。
手腕放下,他竟在即墨千歌的怒瞪之下,大大方方拉开了副驾驶位子车门,坐了进来。
“即墨小姐,相信你这么大方和善的人,不会介意送我一程的吧?”
她很大方?她很友善?这个笑话一点也不好笑。
心底虽是腹诽,面上却不动声色,淡淡地接过话茬:“难得黎少说了实话。”
“……”黎绯夙显然没聊到她会这么说,嘴角狠狠一抽,同样在心底感叹了下某人的厚脸皮。
“说吧,要我把你带到哪里?”见到他嘴角抽搐,即墨千歌心中暗爽,脚下一踩油门,瞟了他一眼道。
不得不说,这个男人有着很妖美的侧脸,甚至可以说是阴柔。无论是何种表情,似乎由他来做,就会沾染上妖气。
这与某个妖孽给人的感觉截然不同。一个像沾染了罪恶的天神,一个则是有着神无双面孔的罪极恶魔。
那张浓艳至极的侧脸微仰,沐浴在初晨的阳光之下,越发美得奇异。
“新瓷街,有劳即墨小姐了。”艳丽如蔷薇花瓣的唇轻启,一字一句都带着贵族的风度。
即墨千歌假装心无旁鹜地开着车,大脑却在快速运转着。
她现在绝对可以确定,他不是人类。在看到阳光时,他有一瞬本能的回避,周身还散发出了人类绝不会有的气息,即使只是很短的一刹那。
想到他混色的瞳孔,她眼底越发幽暗。
这年头的生物都不喜欢待自家地盘,喜欢到人间乱窜?
而且偏偏好死不死都出现在自己身边?
早知这样,她当初就该离这家伙远些,越远越好。
新瓷街是京城近几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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