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叶真的平安,也算功过相抵了。
毕竟假如没有遇见我,他依然是青竹小筑里的小侯爷,也不会在换瞳之后承受毁天覆地的变故。
只愿上天能保佑他心向往之。哪怕以后和他生死两别,相忘江湖。
灯华的死却让我彻底明白:身为帝王的野心不是区区两三条人命能成全的,势必要用无数鲜血去填补内心的空洞。
这才是属于他的王权。
君帝派人接走我的时候,正是大傩节前夕。
腹中的胎儿已足月,可他像是个慢性子的,一直不肯出来。
自我在十里坡住下后,嘴愈发刁钻,每天要吃清河里钓上来的鱼,尤其西塘的鱼,最是滑嫩。家里的鱼缸很快见了底,最后一次是白端千叮咛万嘱咐:“我去去就回,你乖乖等我。”
“好好好。”我满口答应他,摸了个酸枣塞嘴里:“去吧去吧。”
都说酸儿辣女。果不其然,我肚里的这位,就很爱吃酸枣。
白端把我当成他的眼珠子,看得紧,我也是倚着门看他走远的:“晚了,西塘可要被人钓光了,今晚吃不上鱼,就等着跪搓衣板吧。”
白端在门前的阡陌小道朝我淡淡一笑:“但凭夫人吩咐。”
他很喜欢说“夫人”二字,每天夫人长夫人短的,冷不丁要听不见了,还有点失落呢。我冲他摆了摆手,算是告别。
他不会知道我有多么舍不得,一如我跟随君帝派来的人离开时,步履蹒跚。
马车四平八稳又毫无意外地驶向王城,靡靡之音下是虚假到极致的太平景象,我太懂君帝了,他是个果决的性子,即便得不到七绝剑,也不会让灯华逃出来。
除非是想放长线钓大鱼,而我这条大鱼从始至终,都要上他的砧板的。
可笑的是,从跌落异世起,最见不得有人要刀俎我,我奋力蹦跶,以为能闯出一番天地,最后还是摔在砧板上。区别的是对我扬起刀的,是我曾发自内心依赖的人。
这该死的命运,从来没让我硬气一回。
我忿忿不平地多吃了几颗酸枣,结果吐了一车厢的污秽,君帝派来的人终于肯让我下车透透气,眼前的街市比以往更要热闹了。回王当政那会儿骄奢淫逸,除了大肆兴建酒楼宫殿,就是盛行涂脂抹粉的那一套。云桑便是瞅准时机,开了香脂软玉楼,一举成为有钱人。
然而眼下的王城,找不到一丁点脂粉味,到处是画斋棋社,满街只闻扑鼻而来的墨香味。
可再好的景致也掩盖不住王城的危险重重,我就是这么‘不经意间’的撞上一个妖艳货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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