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一般不作调整。但对于零碎分散不便管理的、专业户退出的、劳动力弱的户种不了的、社员迁居外地的耕地可作调整。在调整时要本着自愿的原则,采取互相挂钩或生产队出面协商的办法解决。
多种经营也还有很多需要进一步完善的地方。前一段,我们注重了粮棉生产的责任制,而忽视了多种经营生产的责任制,致使丰富的资源得不到开发利用,尤其是山山水水没有完全利用,这是一个失误,关键是迄今尚未引起各地的高度重视。要实现党中央提出的到2000年工农业总产值翻两番的奋斗目标,必须抓住多种经营这个缺口,完善好各项生产的责任制。
例如水面,一要明确权属。哪些水面属国营,哪些水面属社、队经营,哪些水面属个人经营,哪些水面可以联营,临水点界,明确权属,由县、社两级分别颁发使用证,并一定几年或多年不变,搞好水面综合利用和搞好基本建设,逐步解决利用率低、单产低、商品率低的问题。二要改善经营管理。社队渔场、莲场要彻底解决“吃大锅饭”的问题,可以由有一技之长的人或专业户承包,或由他们招贤组成联合体经营,社队向他们实行几定,在保证增加收入和有利扩大再生产的情况下提取纯利。社队渔场、莲场过去办得好、收益大的,维持原办法也可以嘛。中小水面宜于承包给专业户、专业人。三要解决好山区塘坝水库养鱼和用水的矛盾。可以采取管水人员承包养鱼、规定最低水位线,或者投入大鱼种等方法,做到养鱼、用水两不误。四要对湖区退耕还湖的低洼田、那些不适宜种粮的低湖田,作为养鱼基地,或种莲基地,承包到人到户。
例如山林,山林具有周期长、见效迟、收益大的特点,涉及的问题多,完善林业生产责任制要花大力气。有这么几个方面要重点考虑:一是社队林场和成片的用材林、竹林可以实行“统一经营,集体营造,专业护育,合理计酬”的办法;对零星不成片的用材林可以承包给专业户、专业劳。实行保本保值,增值比例分成,新造林大部分,或全部归已的办法。二是荒山和稀疏林提倡划给社员作现任山。现有树木、竹子,点根到户,保本保值,增值比例分成,新造林大部分,或全部归已。有的社队实行了统一营造、专人管理而且效果又好的,没必要变动。三是对油茶林,可以采取集体经营,专人护林,统一培管,统一以收摘,合理分配的办法;也可以采取分户经营,合理定产,包产到户,包干上交的办法;还可以采取参照常年产量,实行几定,保证本队社员口油和完成国家、集体的任务的前提下,承包给专业户、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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