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始回想,回想他是什么时候遇到沈沉的?
想起来了。
五年前,他逃离陆家孤身来到美国。他不喜欢陆家,不喜欢陆父,不喜欢事事碾压自己的陆闻铎。在华国的每一天他都呼吸困难,没人能理解他内心的痛苦和孤独,他选择将自己流放到美国。
那天他在热闹的酒吧里喝酒。
沈沉出现了。
陆听铎知道自己长得好,每个人的目光都在他身上停留,都想摘下这朵开放的美艳红玫瑰,沈沉也是其中之一。
酒吧初遇后,沈沉对陆听铎展开热烈的追求。其实后来陆听铎仔细回想,这些追求的手段千篇一律毫无新意,送花、送玫瑰、送跑车、送门票,沈沉和其他追求者并无差别。
直到有天陆听铎被一帮美国流氓堵在墙角里殴打,沈沉扛着棍子从天而降,将这些社会渣滓全都打走。陆听铎受了很重的伤,迷迷糊糊中感觉自己被抱起来,沈沉焦急的声音响在耳边:“ting,你千万别出事,我带你去医院。”
陆听铎已经很久没听到如此关心的语气。
他接受了沈沉的爱,就像是即将溺水的人抓住一根救命稻草,以为抓住了整个世界,以为会被救赎。但那终究只是稻草而已。
没人会真正爱他,他永远得不到救赎。
“嘎吱——”
卧室门打开,轻微的响动将陆听铎从神游中扯回来。一身脂粉味的沈沉回来了,沈沉个子很高,脚步声却十分轻微,他似乎怕惊醒陆听铎。
但陆听铎压根没睡。
沈沉脚步僵住,故作自在地脱下外套:“ting,这么晚还没睡?”
陆听铎说:“沉哥,等你。”
沈沉已经学会很好的掩盖心虚,以前在外面找其他人约会,沈沉总是想办法遮遮掩掩。后来沈沉不再遮掩了,仿佛已经成了某种不可言喻的默契。
沈沉洗了个澡,把身上陌生人的气味冲得干干净净,勾住陆听铎的腰,像只讨好的大狼狗在摇尾巴:“ting,想亲你。”
陆听铎鼻梁微微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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