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在一起见一面。
陈昭认识的约翰逊有四个,都来自不同的国家,性格也各有不同。和谢飞他们有冲突的,是埃尔文·约翰逊,来自枫叶国,三十多岁的样子,据说家里是做矿产生意的。
他经常会来西餐厅喝咖啡,似乎和张姐也是相识已久的朋友。不过约翰逊虽然总是带着笑,其实为人相当傲慢,很是看不起谢飞这样的混混,觉得他们行止粗鄙,不堪为伍。
约翰逊喜欢的是陈昭这样年轻漂亮的姑娘,不仅会弹钢琴,还能流利的用母语和他交流。看着温婉柔和,谈起话来却落地有声,浑身充满着矛盾的气息,感觉比枫叶国的女性还要有力量。
他一直对陈昭颇有兴趣,几次想要约陈昭吃饭,都被她找借口婉拒了。有张姐在一旁护着,约翰逊倒是并未多加纠缠,面上还是和乐融融,偶尔到店里闲坐,碰到陈昭弹琴,也总会给厚厚的小费,做足了绅士做派。
陈昭自己知道,她本来就是个无依无靠的,需得处处小心谨慎。
她和陈安这几手粗浅的手脚功夫,对付对付陈家人还可以,对上这些外国人,那可就是自取其辱了。所以在和约翰逊周旋的时候,格外用心留神,唯恐一时说错了话,惹怒了人,给自己和陈安招下大麻烦来。
只是如今按照陈安的说法,他们已经好些日子不曾有过活计了,再这样下去,许多兄弟怕是连吃饱饭都难。
陈昭思索良久,才请张姐代为说和,自己又寻摸了几样精巧的团扇首饰,这是要送给约翰逊的女伴朱迪的。那位枫叶国的女子,很喜欢夏国古老的东西,陈昭打听许久,这才想着投其所好,希望对方能帮忙吹吹枕边风。
夏国和外国人的饮食差异,陈昭是相当明白的,所以这次请吃饭的菜单,是她亲自拟定,又特意请了沈家食铺的沈甜小姑娘实验了几回,才最终敲定了。
至于请客的地点,放在了张姐家中,她那里地方大,做什么都能转得开。
好在陈昭的精心准备派上了用场,约翰逊和朱迪对于晚餐十分满意。
他们来到夏国之后,一直是吃的西餐,以炖煮或者煎炸为主,对于夏国的很多食物,都抱着敬而远之的态度。这回才算是第一次吃到了合口味的夏国饭菜,顿时惊为天人,围着沈甜问东问西,想要知道如此美味的食物,到底是怎么做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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