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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昙不喜欢用中性笔画画,因为中性笔太滑,笔触不好控制,画阴影的时恒很难画出层次感,他最喜欢用的还是彩虹马的勾线笔,那是一个非常知名的文具品牌,所有的东西都非常贵,每个画画的人都想要要一套彩虹马的全套画具。
没有素描本,江昙的目光放在了书桌上摆放的台式日历上,台式日历只有巴掌大,上面印着世界各国的风景画,江昙舔了舔嘴唇,从台历上撕下一页,在背面的空白处开始画画。
每一部作品在创作之前都要定好基调,无论是小说还是漫画。
江昙喜欢那种惊悚恐怖的画风,但是他的狗血情爱小说明显不适合这样的画风,还是要清新一点唯美一点才好。
他转动着中性笔,一个睫毛长长的少年在小小的日历页上逐渐成型,正是他故事中的主角受,是一个柚子味的omega,易感期的时候他的肌肤饥渴症会加剧,一刻也不能离开他的alpha。
刷刷几下就画完了他心中的主角受,江昙对着台历上的少年笑了笑,把日历页小心地放在了抽屉里。
“我画的画真是比我写的文精彩多了,如果先生能让我画画就好了。”
他趴在电脑前看着屏幕上那干巴巴几行字,屏幕映出他沮丧无力的脸孔,与画画时的神采奕奕眉眼飞扬的样子简直判若两人。
他呼出一口气,拿起手机看了一眼。
那个破手机他已经扔掉了,现在的手机是最新款的宇宙手机顶配版。
宇宙公司的最大控股人现在是于洲,而宇宙公司的创始人正是于洲的父母,现在是世界前三强的巨头之一。
宇宙手机有很多颜色,江昙买了银灰色的,他并不喜欢银灰色,是他看见于洲的手机是银灰色的,他就买了这个颜色。
人都有慕强心理,会下意识地模仿身边的强者,来到玫瑰园之后他和于洲相处的时间并不多,但他发现自己总是会有意无意地模仿于洲,比如于洲那种波澜不惊的神色和磐石一般稳定的心态。
好处是他的心态和情绪都日趋稳定,不像以前那样愤世嫉俗,一脑子阴暗想法。
坏处是画虎不像反类犬,江昙知道自己永远无法成为于洲这样的人,内心伸出的自卑感愈发强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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