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前了,时间已经久掉计芳华都不太记得了,那时候下岗热潮席卷,丈夫将她交给了同乡的另一个熟人带着一起去喀城打工了。
到了她才知道那不是什么当保姆的差事,地点不是有钱人家,而是娱乐场所。老乡强词夺理收走了她的证件,告诉她反正服务对象都是老板,没有什么区别。
俗气一点的叫法叫妓,委婉一点就是小姐。
那时候一帮人群租在一个房间里,就用薄薄的木板隔出一间间小房间,和她们住在一起的还有邓莉和计嘉的妈妈。
计芳华受不了,跑过一次。
老乡甩了她一巴掌,告诉她家里的男人其实知道她来这儿是做什么的。
这话让计芳华彻底心死了。
群租房里的小姐们有时候自己会找点“零工”。有的时候会撞上原配,楼道里一吵架,整栋楼都能听见,大家都习以为常了,挨骂的小姐会说自己只是拿钱办事,有本事去找她自己男人的麻烦。
会所里的那群女人整天打扮时髦,她们白天无所事事,休息了就打麻将,但口袋里就是源源不断有钱来。
计芳华在会所上班的两年半后遇见了一个男人,她喜欢上了对方可被计嘉妈妈捷足先登,甚至还怀了他的孩子。
计芳华时隔多年再回忆起来,却没有太多悲伤。她讲着对她而言像是故事一样的桥段,眼睛死死地盯着玻璃后面的计嘉,在看见计嘉眼神恍惚的那一刻,她扯出笑容:“你信了?”
语气轻佻,一点都不像是在狱里诚心悔过的样子,仿佛不久前在法庭上落泪认罪的人不是她一样。
信吗?
计嘉却没有如她所料一般错愕,刚才神经松动的那一秒像是故意漏出的破绽。
“不得不说,这么多年了你编故事的能力一直很烂。”计嘉往前凑,将自己的人影和计芳华的身影印在一起。
计芳华的笑脸出现在了计嘉的脸上。
她反问:“你觉得我信吗?”
计芳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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