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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队编制:
十人为火,设火长;十火为队(100人),设队正;五队为营(500人),设营正;五营为旅,共2500人,设旅帅;五旅为师团,配直属大队(1000人),共13500人,设师团长;五个师团为军团,配2500直属部队,共70000人,设军团长;若干军团组成集团军,设集团军统帅。
任职资格:
士卒最高只能担任队正,营正至少需要初级武将担任,旅帅至少需要中级武将担任,师团长至少需要高级武将担任,军团长只有特级武将才能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