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文章最后一个正文章节写完的时间是在2018年12月31日,那个月我以一天一万字的速度提前写完,后面两个月慢慢的上传上去。
原本写完了就要马上写点后记,可是“懒癌晚期”的我,硬生生的将这门子事儿拖到两个月之后,而且在这两个月期间并没有写文章。(倒是开了一本婚恋文,还在存稿中,而这两个月的时间我仅仅写了三千字。)
从小到大,我喜欢过很多男生,有的是一眼见到心不停的跳动,一见惊鸿。有的是长期相处之后慢慢喜欢上的。
基本上我很喜欢一个男生,都是长期相处过后才会喜欢的。我会为自己每一个喜欢上的男生写一本小说,除了小学时候喜欢上的同班同学没有为他写一本小说之外,(其实我已经计划写一本关于他的小说了)
这些故事有长有短,这一次应该是我爱一个人的时候,写的最长的小说了。
以后我都不愿意再写一本关于自己爱过的人,不想再因为爱他们自己难受的要死要活的。
当写完这本书的时候我才真正的发现,自己是多么的傻。喜欢一个不喜欢自己的人,还那么的认真,而他真当你是一个傻子。
有很多时候我都希望自己是一个心比较狠的女人,狠到自己都怕,狠到没有人能伤害到自己的心。
可是有的时候我又觉得,如果有一天活到没有爱的时候,那生活是多么的无聊。
人啊还是需要心动的,还是需要那种喜欢一个人的时候,心里暖暖的感觉。
我既想要自己变的狠一些,又想要美丽的爱情。
结果两个都得不到......
故事中的男主,在现实生活中有太多的男人跟江世民一样,打着恋爱的幌子行骗。如果在一开始的时候便说好,我们只是玩玩而已,不用太认真,我想也不会有那么多女孩子受伤。
很多时候女人是感性的,因为那个人说喜欢自己,说爱自己,恰好自己对那个男人有那么一丝丝的好感,便一心扑向他。
到最后发现即便他并不是真的认真,可是已经刹不住车,继续飞蛾扑火,只是因为爱!
曾经还在我年少时,听堂姐将她一同学的故事,她的女同学爱上一个渣男,那男人身上穿的都是花的钱,还要对她家暴。
她们都劝她离开那个男人,可是堂姐的同学没有选择离开,依旧一如既往的对他好。
那个时候我还是个懵懂的女孩子,对于爱情的认知还是电视剧里上演的美好,以为世间的爱情都是像男女主最后相亲相爱般。
当然,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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