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着件看上去就十分温暖的驼色大衣,抬头望着身旁大树稀疏的枝桠,然后缓缓、缓缓地呼出一口白气,白气向上氤氲淡去、了无痕迹。
接着,他转头向公司大门走来,对愣愣站在门口的伍学易微笑着低声说了句:“树叶都要掉光了呢”,然后擦肩而过。
“咚,咚,咚……”,这不过是一个普通的清晨中的一个普通场景,伍学易的心跳声却喧闹得如此异常,他呆呆望着走过身边的男人,不明白他为什么可以这么好看。不会是妖精吧?他冒出个荒谬的想法。
感情破土的具体时间总是不可考,但惊觉它存在的心动瞬间却令人印象深刻。
好一段时间,对那个人倾注了比起对他人来说多得多的注意,却尚未深思原因。一直持续到那个时刻,他的某个笑容、某句话语或者某个举动将你的心投进不断炸出水泡的滚烫沸水中的时刻,才惊觉每个泡泡上都写着“喜欢”。
一切的在意终于有了原因,一切的好奇终于有了名字,自此刻始,伍学易终于明白,自己想要触碰文封,不只是刚刚在晨光熹微中沉静而动人的文封,而是每一个自己见过或没见过的文封。他想拥抱他、亲吻他,让他露出真正的微笑,这种冲动来得如此突然而急切,让他在深秋的清晨背后出了一层薄汗。
过去,他一路按部就班地长大、求学、考上不错的大学、考研、毕业、工作,谈过几个女朋友,却都止步于牵手和拥抱,缺乏更深入了解与结合的欲望。于是便想当然地认为,“爱情”这种文学作品中甜美惑人、足以烧灼理智的事物是件珍稀的奢侈品,甚至可能根本就不存在。
作为一个普通人,能找个不错的姑娘组成家庭,相互信任、支持就已经很好了。至于爱上男人,他连想都没想过。
然而,这些想法与规划都在坠入爱河的这一刻被全盘推翻——丘比特的大锤抡来,伍学易发觉自己是如此愚钝,却又如此幸运。
不过现在的他只有一个想法,就是快点买好咖啡,然后上楼找个安全的地方好好发一阵呆,毕竟通宵后突然开窍实在是挺累的。
冬天随着第一场雪的落下正式宣告到来,经历了足足一周的混乱和纠结,伍学易终于接受了自己被掰弯且心动对象毫不知情的事实。在小组项目圆满收尾的那天,他决定正式展开追求。
提早上班等在楼下故作偶遇、食堂用餐时坐在附近、办公室点咖啡时送到手边、开会时与其他迷妹暗暗争夺离文封最
近的位置……伍学易使出浑身解数,努力在文封面前刷着存在感。再傻的人也能慢慢品出不对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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