玫瑰,让管家修剪好以后养在卧室里,这个香味沁人心脾。
在她挑选玫瑰的时候,诺笛,这个优雅的男人出现在她的面前。
当时的诺笛捧着一盆花束,他束着褐色的围裙,那头金色的头发在阳光下显得十分耀眼,让人忍不住盯着他看。
更让人挪不开眼睛的是他那双灰蓝色的眼睛,像深邃的大海一样,让人着迷。
初见诺笛的时候,他还有些害羞,想要上前帮妇人挑选玫瑰,在不小心握到妇人的手的时候,他像个青涩的男孩一样缩回手,朝着妇人不好意思的笑了笑,然后在围裙上面擦拭自己的手,上面沾了一些花盆上的泥土。
“对不起夫人,弄脏了您的手......”诺笛从口袋里掏出一张手帕,他低垂着脑袋,那双好看的眼睛向上抬着,看着妇人,随即别开眼睛,说:“冒犯了夫人。”
于是他牵起这位妇人的手,用那方洁白的帕子轻轻地,温柔地擦拭掉妇人手上的一些尘土。
而她,这位高贵的妇人,似乎在那一刻堕入了爱河,她似乎喜欢上了这个谦卑有礼,长相俊美的男人。
那天她从这个花店里买了一大束玫瑰花,并且和花店的雇主说,让诺笛帮她把花束带回家。
那位谦卑的,有礼的,俊美的男子回家以后,替她把花卉修剪好,他修剪得如此漂亮,他对待花卉是这么的温柔。
从那以后,妇人就常常到这家花店里买花,就是为了看到这位优雅的男士。
她简直爱上他了。
妇人沉浸在这三个月的美好回忆当中,她从来没碰见过这么绅士,这么青涩有礼的男人。
诺笛一声又一声的呼喊把妇人的思绪拉回现实,她看着面前的男人,看着他那副为难的样子,他用温柔的嗓音说:“但是夫人,我什么也不会,除了在那家花店工作,我想不到我还能去什么地方,花店的钱确实不算多,但是也足够让我温饱了,我没有别的需求了夫人,我很满足。”
夫人转动着左手小拇指上的戒指,思索了一会,似乎是下定决心一样,她抬起头,那双眼睛直勾勾的看着诺笛,神色非常坚定。
“诺笛,你知道的,我的丈夫在三年前死去了。”妇人说。
“是的夫人,我真替您感到伤心。”
“我并不爱他,他也并不爱我,我这一辈子似乎没碰见过能让我深爱的男人。”妇人继续说,“但是三个月前,我在
花店哪儿碰见了你,我想这就是上天的安排吧,我在那儿爱上了你,你是如此优雅,令我着迷。”
诺笛的脸上出现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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