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他醒来看我的眼神,我就知道,他没有俯首听命,就像负隅顽抗的狼,撑着他活下去的最後一口气——切骨之仇。他怎麽会巴望日暖风和的春天,他只有彻头彻尾地恨,被催发的血性与反骨怎麽会让人驯养出温顺。
他的眼神太过凌厉,我却在他身上看到了截然不同的脆弱,於是,我单方面接下这个麻烦。
「我可以教你,如何报复那些人」我慢慢地坐在他旁边,用乾净的湿毛巾给他沾沾脸,率先打破了沈默,在心里补上一句,还有生活。因为我有经验,且很有把握,带好面前这个张牙舞爪的小狼崽。
堂恪透亮的眼睛里有些玩味。
显而易见,他误会了,他以为我和那些想要他壳子的女人一样。我无视他耐人寻味的眼神,叹了口气,拍了拍他的脸,「堂恪,你应该学点技巧,拳头并不能解决所有的问题。」
他敛去情绪,不露声色的观察我。
坏了,这下他可能以为,我是个自大且贪图他美色的女人。想到我被如此误解,和前两者混为一谈,有些烦躁。我不是伪善出自一时好心,不是被美貌迷昏头脑,不是命中注定的一见锺情,也不是要他变得苍白无力供我都弄。我只是有点想保护他涌动着的少年心性。
(4)
必须承认,虽然堂恪很多事上一点就通,但有些事他固执得不肯听。比如,明明他现在大可放手,任事物由下属全权处理,自己去接触多一点不同的世界,我也能轻松地告别。他却紧抓着我不放,将我关在房间。
堂恪害怕我离开,我知道,但我从没给过承诺,只是由他的不安潜滋暗长。
看着他外人面前光鲜亮丽,将所有纳入股掌间,张扬肆意的他,我很喜欢。无所不能的小少爷啊,为什麽面对我时,却忐忑不安,一次两次无数次地欲言又止,喜欢他早已被我驯服却不自知,这份秘而不宣的情感。
回想起早些年,我费心费力地一点点教导,为他身兼数职,保镖、医生、打手……相比被他利用、出卖、算计和怀疑的生活,现在的生活可不要太快乐。堂恪禁不起一点撩拨,我说句好话、挠挠他的掌心,他就能丢了魂,像他曾经最讨厌的狗一样,贴着我的背脊,虔敬地送上濡湿的吻痕。
我爱堂恪,过去是喜欢他身上的脆弱,现在是爱他的拧巴,分明爱我,却不肯低头,哪想知他的尾巴早就出卖了灵魂的喜悦。
他的不安滋长了我的渴求,真可爱,我的小少爷,我矜贵的小男友。
我知道我看似平稳的情绪,其实经不起一点点的挑动,我以为,我吃定他了。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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