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的,意味着他天然就是属于伯爵的,这位野心勃勃的伯爵掌控着秦书的生命。秦书只能依靠对方生存下去。
如果说伯爵是董事长,那秦书就是吸血鬼集团里最普通的领薪水的打工人。这样一想,秦书还挺想得通的,毕竟给黑心资本家打工和给黑心吸血鬼打工没啥区别,都是打工。
出门务工之前,秦书去后勤处领了这次的工资——一袋血和一笔钱。
变成小蝙蝠飞出城堡,路过花园的时候欣赏了一下满园的蔷薇和玫瑰,然后一路向北,找到平时干饭的小公园。
坐在公园的长椅上,捧着伪装成饮料的血包喝着,欣赏着面前来来往往散步的小点心,望梅止渴一般喝着血包。
血包的味道不太新鲜,而且又是之前那个油腻的血味,很不好喝,但不能浪费啊。
秦书一边想象着路过的人们的味道,一边痛苦的咽下血。他不能对这些人出手,除了因为他自身的道德感以外,还因为血猎的存在。
血猎完全就是吸血鬼的天敌,秦书一直遵纪守法,老实做鬼,诚实吸血,因此到现在也还没撞上过血猎。
但是完全不影响他从别的吸血鬼那里知道血猎的辉煌战绩。
特别是希尔曼家族的血猎,光是他们的血就足以让子爵毫无抵抗的化成灰,更别提他们层出不穷的手段了。
听过一次希尔曼血猎家族的传奇故事,秦书就将对他们的恐惧刻进了骨子里。恐怖怖,好怕怕。
望梅止渴的看着小点心喝完手里的血,秦书站起来,准备去做任务了。
或许是知道他太废了,他的任务都是些监控寻人任务,就像是私家侦探那样。
熟练的绕进酒吧,找到自己的任务目标,然后盯着一酒吧的食物眼冒绿光,又饿了。
盯了一会儿,看着任务目标搂着两个小姐姐进了包间,秦书知道,自己可以休息一下下了。
除了血的味道,秦书吃别的都没味道,所以红红的血腥玛丽比白开水还不如,但好歹看着像血。
幽幽一叹,走出酒吧,准备找根电线挂一晚上。饿了就睡会儿吧,睡着了就不饿了。
刚走出酒吧,秦书就闻到了一股香甜的味道。
在普通人鼻子里的血味,吸血鬼闻起来就是各种各样的味道,这次的味道让秦书想到了冬天里甜蜜蜜暖融融的奶茶,还是加了芋泥和珍珠的奶茶。
好甜,好想喝。
一瞬间,秦书浅棕如琥珀琉璃剔透的眼睛变成了压抑的猩红,但也只是一瞬间。
秦书努力收拢发痒的尖牙,顺应本能的朝‘奶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2页 / 共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