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着背包从孙铭破败的老家回到村口,就着夜色慢慢悠悠走在通向城里的路。
好心的大爷提醒她:小姑娘,天黑咧,一个人走不安全,晚上有狼下山吃羊。
她才不怕狼,她本来就狼,坏人也不怕,她能一拳打爆。
走了没多久,她闻到了同类的气味,循着气味找过去,在茂密的草丛看到一只黑色的狼,四肢匍匐,月光下的眼睛泛着冷光,防备好奇的盯着走过来的药药。
他后左脚受伤,庆幸踩到的是捕鼠夹不是捕兽夹,鼠夹齿嵌进毛肉里,药药帮他把捕鼠夹弄下来,纸巾按在伤口一会儿就止住了血。
黑狼一动不动趴着。
我叫药药,你叫什么名字呀?
大壮。
哦,大壮。药药握着他小腿,很结实,确实很强壮,在族群里肯定会被狼王打压:你为什么在这里呀?被狼王赶走的吗?
大壮老实巴交:不是,我爹就是狼王,不过几天前我们族群被人类捕猎队围猎,我爹妈和好多公狼死了,被人类扒走皮毛,我是来找人类报仇的。
被扒了皮毛!药药震惊瞪大眼,愤恨不止:可恶的人类!
所以我一定要报仇!大壮凶恶的龇着獠牙,但很快慢慢蔫掉:可我到了这里就嗅不到那几个人类和族人的味道了,你知道人类扒了狼皮会去哪里吗?
会拿去卖。
在哪卖?大壮眼睛亮起。
药药摇摇头:我不知道。她抬头看了眼圆月,抱歉的说:我要走了,我现在生活在人类世界,要去找人类亲爹。
大壮得知药药是半妖半人并没有像其他狼那样露出鄙夷,而是忍着伤痛跟在药药脚边:你带我去人类世界吧,我要杀掉那些可恶的人类!
不行,你这样和我去人类世界很危险,会被人类杀掉的。
我可以变成人形的!不信我变给你看!
随后,在月光下,在弯曲不见尽头的泥路边,药药亲眼看到一头黑狼变成一个身材高挑健硕的男人,不着一衣,浑身赤裸,包括下面一撮毛中垂着的长条东西。
唔药药多看两眼他下面,脸色发红:好吧,你可以跟我去人类世界,但你要先和我保证,你要听从我的话。
药药在小城镇开了间旅馆,给他买男生衣服,把他那头又脏又乱的头发洗干净,然后梳起遮眼的刘海,在头顶扎了一撮小揪揪。
就这样人模人样的和她上火车。
一路上大壮对遇见的每一个人类无差别敌视,紧紧跟在药药后面,眼神凶狠的盯每一个路过的人类,要是谁不小心碰了一下药药,他立马呲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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