么?”
旁边的傅思宁显然更迷茫。
“黎先生刚才打电话过来……”
警察解释到一半,丛林看到那辆熟悉的车停在了派出所门口,男人推开车门,款款走向她。
他穿着剪裁精良的黑色大衣,衬得人更颀长,气度非凡。凌晨时分微弱低靡的路灯光照耀在他深邃的侧面轮廓——
原来这世上真的有些人,能瞬间夺走你的所有注意力。
丛林能明显感觉到自己心跳加快。
就像中山公园广场上那群白鸽,每当有游客来喂食的时候,它们便欢腾地扑着翅膀迎上去。
她心里那群白鸽正在骚动,或者说,是躁动。它们正在使劲地扑棱翅膀,然后有羽毛无声落下。
傅思宁也被朝她们走来的男人吸引了目光。商学院的学生,没有人不认识黎商岩。
所以傅思宁一瞬间忽然就明白了,为什么丛林这么久以来都郁郁寡欢——丛林太贪心了,她想要的太多了。如果仅仅只是想得到这个男人的钱权,她也不至于过得这么痛苦。
“黎先生——”警察没想到黎商岩打了电话还会亲自到派出所接人,毕竟现在是凌晨叁四点,正常人都应该还在温暖的被窝里睡觉。
黎商岩略过了警察,直接走近丛林。
丛林不由后退了半步。自从熬过了那七天折磨以后,她已经很久很久没有见过黎商岩了,久到她都不记得究竟是四十天还是五十天,又或者已经过了整整两个月。
她想开口说点什么,至少该说声谢谢,但此刻却患了失语症般,一个字也发不出音。
黎商岩看到了丛林颈侧被划伤的那道血痕,雪白的肌肤上延开了猩红的一抹,醒目至极。血迹已经勉强凝固了,伤得不算太深,但看着就疼。尤其是…她平时还那么怕疼。
“先上车,”黎商岩替丛林拎着她的背包,又淡声对傅思宁说:“你也上车,顺路送你回学校。”
——送你回学校,而不是送你们回学校。
丛林警惕地看着黎商岩。傅思宁则小心地观察丛林的表情。
“其实我们打车就可以了,不用麻烦您。”傅思宁讪笑着说:“那我们先走了,再会。”
说罢,傅思宁拉着丛林就要溜走。
“你随意,我带她去医院。”黎商岩强势地握住丛林的另一只手腕,意思非常明确。
他的手掌很宽,掌心暖热。
丛林被他握住的那一瞬腿就软了,软得几乎走不动路。
“先把我朋友送回学校吧。”丛林稍微仰着头,看向黎商岩。她很少像此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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