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眼馋丁绍芸很久了。
只是美人跟条滑不溜丢的鲤鱼似的,心眼子极多。每次眼瞅快要到手,又脱了开去,愣是一直没吃到嘴。
越是吃不着的,就越香,大抵男人都是这个脾性。
而丁绍芸手里捏着花花绿绿的电影传单,也有点烦躁起来——高公子这狗东西,一点力不出,净想着从她身上占便宜!
她自然是不能让他得手的——他虽然模样不坏,但发油涂得太多,连带着那股子自以为是,熏得人直犯恶心。
“哦,我的宝贝。你这么狠心,抛下我一个人!我找找寻寻,成了爱情的傻瓜!”
丁绍芸走神的功夫,电影不知演到了哪里,荧幕上打出这么一行字来。
高公子好像受到台词鼓舞,热乎乎的胳膊也从椅背上滑下来,落在女人圆润的肩上,轻佻的捏了一下。
丁绍芸知道此时她应该感到被冒犯,于是借机拎着皮包豁然起身,走得飞快。
高公子果然跟在后面跑了出来,急出一头汗:“等等,等等。”
女人假意恼怒,细眉拧了起来,停下脚步。
高义峰赶忙道歉:“刚刚是我不对!丁小姐,我请你去吃大餐。”
“之后呢?”
高公子成了“爱情的傻瓜”,只得咬牙道:“之后去洋行!”
丁绍芸悠着手包,珍珠链子哗啦啦直响,半晌才重露笑颜,吐出一个“好”字。
晚餐定在法租界的索伦登饭店。
西崽端了餐前面包与奶油浓汤,恭敬的举着菜单递过来。
“两客牛排,五分熟。”高公子看都没看,便傲慢的点了餐,“听说这儿的勃艮第葡萄酒是刚到的,丁小姐要不要来一杯?”
后面这句是对着女人说的。
丁绍芸点了点头,这点面子还是要给他的。
这家馆子菜做得确实不错。
肉浸在香气四溢的汁水里,极是鲜嫩妥当——好像刚出生的小牛犊,刀叉一滑动,恨不得哞哞叫起来。
有侍者拉响了梵婀玲,悠扬的曲子水一样淌出来,铺满了整间餐厅。烛光摇曳之下,丁绍芸看高公子的油头粉面都顺眼了许多。
“当真不去船上坐坐?”高义峰不死心似的,旧话重提。
丁绍芸摇头,对方倒是没有表现出不悦来:“既然如此,那就不强求,在饭店喝也是一样的。来,丁小姐,请。”
说完,高公子自己举杯,先干为敬。
丁绍芸只能顺势喝了一杯。横竖这饭店人来人往,少饮一些出不了什么大乱子。
“丁小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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