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像,天下白兔子不都是白毛红眼一般模样,至于黎孤看到兔子就有熟悉的感觉,那怕是他自己的事情了。
戏做足了吧。黎孤头天觉得自己对旁人还能这样有耐性。没顾上与畜生大眼瞪小眼,扔下兔子扭转过头便问玄喻:“可爱,好看,谢谢,不想吃。……你还气不?”
玄喻很不识趣地露出疑惑的神色:“我没有生气,黎孤。”
装。黎孤一直觉得玄喻此人好猜,一个抿嘴就晓得这和尚心里石头多大一块儿,此刻听得否认的话,当即嗤笑一声,抬头看着玄喻,向他伸出手来。
玄喻了然,没瞎去牵他的手,还特诚恳地弯下腰,抬着胳膊,欲将他扶起来。
黎孤眼角一抽,一掌拍开玄喻的手,自己站了起来,仔仔细细将身上的灰尘抚去。待平复三息之后,他抄起胳膊,眉心蹙得个愠怒模样,“让你牵手,怎么还扶上了。玄喻,你过个情劫还是孝劫?”
一不是凡人二未值耄耋,哪有什么蹲久了腿麻一事。
玄喻和尚没答话,漂亮的眼睫下垂着。这刺客嘴唇又薄又艳,适合亲吻,说话也挺厉害。但若是不与他交流,再厉害也毫无用武之地。可若是缄默可以解决一切事情,那事情也不算麻烦,所以他向来是习惯直接动手的。
过的是什么劫,分明试试就晓得了。
对敌攻其要害,对面前这位“情人”,他却谨记着往当攻处攻,这是早些就已经摸透的东西,玄喻此刻用,尚还不算生疏。
头一回过去,胆子也放开了,脸皮也不他妈要了,先干实事才是要紧。玄喻的心理莫过于此。
黎孤自己也不晓得自己的弱点早已暴露于这看似木讷的和尚面前,待他反应过来时,已经被按着腰眼儿给剥去白衫,将先前刻意隐藏的东西尽数暴露出来。
暧昧的红痕与啃咬的痕迹自不必说了,美妙的是干涸在身上的精液,天晓得这几个时辰刺客是怀着怎样的心情将这些东西留在身上的。柔韧的腰腹起伏着,啃咬的痕迹从腹部一路延伸到更加情色的地方。
他被和尚揽过膝弯,坐在玄喻的胳膊上。被褪下的布料堆叠在脚踝,两颗红肿未消的乳头颤巍巍地立起来。玄喻仿佛是在抱一个五六岁大的奶娃娃,可他分明已是二十有余,
先不论这和尚的力气多么大,就这姿势,实在是滑稽得不得了。
先前被射进去的精水与化开的兰花香气的脂膏在他腹中翻搅,先前还好,此刻被一刺激,便从那被肏得软绵的红肉里流出来,浸湿了玄喻手臂上的布料。
黎孤晓得发生了什么,半点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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